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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2、指导县(区)农保处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搞好新型农保基金的安全存放。 3、指导各县(区)做好信息化管理网络服务建设。 4、指导各县(区)制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流程操作。 5、指导各县(区)经办机构筹集、支付等各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6、指导县区建立基金稽核制度,强化基金监管。 7、指导县区做好新农保基金征收和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工作。 8、指导县区农保处做好被征地农民两金的发放工作。 9、指导县区新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 电话:8364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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