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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等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07-04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从73日至8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劳务派遣企业。主要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等。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有效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刘益  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