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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切实解决重度残疾人老有所养的问题。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清江浦区政府要求对重度残疾人(指一、二级)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及相应补贴。 截止2017年5月底,清江浦区共有623名重度残疾人参加了城乡居保,区财政已为其代缴了最低标准300元/人的保费和30元/人的缴费补贴,比省定130元/人的标准足足多了200元/人。清江浦区共为重度残疾人代缴2017年度城乡居保保费20.56万元,这进一步提高了重度残疾人的养老保障水平。 (徐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