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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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市近几年出现的1417名“4050”和“三类困难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目前已全部实现了再就业。这是山东省第一个使“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全部走上就业路的城市。 招远市委、市政府把做好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工作列为全市工作的大事之一,做到领导、责任、政策、资金四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了困难群体再就业促进委员会,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要求各镇、街道一把手亲自抓,并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考核。该市把“4050”等困难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公益性岗位和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开发补贴都是3000元:社会保险补贴扩大到了养老、医疗、失业、女工生育、工伤“五险”齐全,每人每年约补贴5000元;对自谋职业的“4050”人员,可自由选择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职工失业后自谋职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作为对自主创业的扶持资金。为了保证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市财政不断增加对困难群体再就业的资金投入,2014年落实再就业资金2583万元,其中列入“4050”等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的专项资金就达1500万元。 为了使困难群体再就业帮扶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招远市提出了对新出现的“4050”人员和“三类困难家庭”随出现随安置的工作目标,并从实际出发重点完善了政策调控、三级联动帮扶、公益性岗位调控、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帮扶、市场调节和跟踪服务等五项帮扶制度。 该市建立的“一对一”逐一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群体逐一建立台账,按人头落实到实处,由市、镇(街道)和社区三级逐人援助帮扶。凡是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确保就业困难群体有业可就。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就业政策、创业典型、职业指导等教育课程,开展订单式、个性化和创业培训,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劳动力市场优先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岗位。对所有“4050”人员和“三类困难家庭”人员随登记随跟踪服务。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确保了困难群体即时实现再就业。(涟水县人社局左刚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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