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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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在案件量持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的情况下,上海市调解仲裁系统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做法主要有: (一)深化多层次立体化预防调解组织网络,逐步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发展。一是各区县在上年工作基础上,通过抓组织建设、能力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夯实街镇调解组织工作基础。二是积极与司法、工会、企联、工商联和教、科、文、卫等部门合作,全面推进司法与三方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窗口建设和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通过宣传示范企业成功经验,引导争议易发频发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和机制,提升其自主预防解决劳动争议能力。 (二)充分发挥终局裁决功能,仲裁的快捷优势得到彰显。通过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政策,引导当事人合理提出诉求等方法,将大量案件通过一裁终局方式处理。全年一裁终局案件13231件,占全部裁决案件的52.94%,部分地区平均审限缩短至22天,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特别是追讨劳动报酬案件快速化解在仲裁阶段,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增强了仲裁机构公信力,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仲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内部管理工作水平。去年以来,上海市不断推进仲裁院软硬件条件改善,全市18个区县仲裁院中有17个仲裁院的办案场所和办案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办案场所布局也趋于规范。其中,青浦区仲裁院增至2500平方米,闵行区仲裁院增至2323平方米。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指导各区县建立仲裁院日常工作和管理制度、案件处理监督和考评制度,不断推进制度化管理。二是修订下发规范文件,规范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形象、用语、行为。三是开展仲裁工作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配套设施、案件处理和文书规范的标准化。四是畅通绿色通道,对集体争议当天立案、快速结案;对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先调查后调解。 (四)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裁审“软硬件”对接。上海市以一站式服务为目标,优化布局办案场所。其中,青浦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将区人民法院和区仲裁院建设在一个办公大院内。通过整合法院、司法、工会、高校等部门的优势资源,在仲裁院内部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辅导、执行申请工作室等机构安排了工作地点,实现了人民调解、仲裁、诉讼“零距离”接触,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从咨询、调解到申请、裁决到执行、起诉的全方位、周到、便利的服务,有效处理劳动人事纠纷。 (四)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建立裁审例会制度,形成维权合力。市人社局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审裁例会制度,就共识部分形成会议纪要,指导工作开展;建立重大案件审裁联动机制,对业主逃匿、具有重大影响或疑难复杂的集体争议案件及时做好裁审衔接,尽力发挥息讼维稳的职能。各区县仲裁部门与区法院层面建立裁审衔接通道,除确保裁审标准统一外,还与法院配合,协助执行庭提前介入农民工欠薪欠保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树立文化兴院理念,打造仲裁文化品牌。闵行区仲裁院针对队伍年轻化、性质多样化的特点,运用“文化建设”抓手,探索“文化兴院”之路。一是开展人性化管理,增强对仲裁院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安排更衣室、休息室、等功能区域,添置净冰箱、微波炉等日用设备。二是着力营造文化氛围,在院内征集确定“慎思明辨,尚法厚德”的院训,建立文化长廊,形成尊重道德规范、信仰法律精神的价值取向。三是积极引领学习风尚,业务学习方面,邀请法官、专家学者开办专题讲座,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文化学习方面,举办“茶”知识讲座等,传授礼仪和文化知识,增强工作人员接人待物能力。四是努力增进团队合力。以各类座谈会的形式与职工面对面交流,了解职工思想现状;开展“最给力”办公空间评比和青年节主题活动等,融洽和凝聚团队。五是积极推行公益理念,鼓励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进一步增强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刘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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