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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字体:【  】  【关闭窗口

苏人社函【201715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

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探索新形势下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和岗位成才的新途径,切实加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委托南京理工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 “信息技术与管理”、“现代农业”、“旅游烹饪”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证书的性质和效用

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学习是我省专门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创新措施,是技术工人继续教育的一种较高层次学习方式。参加专业证书学习可记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本《专业证书》的技术工人可提前1年进行技师以下各等级的晋升申报。

二、招生对象、专业设置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和专业设置

1、“汽车应用与管理”专业招收从事汽车驾驶、车辆维修检测和调度管理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

2、“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专业招收从事机械加工、农机、电工、广播电视机务、线务维修、测量仪器与设备、钻探、土工试验、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检验操作、水暖、制冷维修、泵站运行、水轮发电、电气运行、闸门运行、灌排工程、渠道维护、砌筑、河道修防、水文勘测、抗旱排涝泵操作、水厂制水、给排水、柴油机操作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

3、“信息技术与管理”专业招收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测绘、计算机信息处理、图书资料管理、音像制作、财会、安全生产、保卫、城市管理、行政事务人员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

4、“现代农业”专业招收从事园林绿化、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

5、“旅游烹饪”专业招收从事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烹饪、讲解服务与管理等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

其他行业或工种的技术工人,达到一定人数,可组织开班。

(二)报考条件:

1.参加工作见习期满的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2.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高中文化补习合格证书》。

三、学习时间、方式

为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由所委托高校组织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政治。

学习时间为二年,采取集中面授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学业。学习期间共开设12门左右课程,教学总学时数不少于800学时。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印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员报名注册和入学考试费100元,培训费4000元(含书费),共计4100元。

五、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30日止,78日、9日组织入学辅导、考试(已取得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者免入学考试)。

(二)报名地点:江苏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南京市和燕路18号)

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登记表”须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管理机构审核盖章,各市报考人员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管理机构报名;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在“登记表”后附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岗位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

联系电话:85607005  85607006  85607021

 

  附件: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招生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19               

 

 

附件

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

招生报名登记表

 

姓名

 

民族

 

性别

 

籍贯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

面貌

 

报名

类别

□考试

□免考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

工种时间

 

 

工种

(职务)

 

职称

(技术等级)

 

工作

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人工 作简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单位工作、任何职

 

 

 

 

 

 

 

 

 

 

考试成绩

语文

政治

  

免试证明

何年何月毕业于何学校

毕业证书编号

 

 

 

 

 

考生

所在

单位

推荐

审查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工考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