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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办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流程
发布时间:2017-06-11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淮安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凡符合《淮安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象的,皆可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政审、无婚姻记录、工作记录、工龄等)流程:

1、先电脑查询档案是否在库

2、若在库,则按档案号提取档案

3、抽取档案中照片,交服务对象确认

4、根据不同的证明要求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盖章确认

5、在相关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后档案入库

6、相关证明材料交服务对象

7、若为函调材料,则完成上述步骤后在函调登记本上登记,然后开具信封,用挂号信邮寄。

注:1、证明包括无婚姻记录证明,工作记录证明,工龄证明等。

     2、政审包括入党政审、研究生政审、调动政审、背景政审、婚姻政审等。

 

 

    借用预备党员材料

    借用预备党员材料流程:

1、服务对象持单位的党委介绍信至档案室

2、档案室通过电脑查询是否符合借用条件

3、若符合条件,则按档案号抽出党员材料并交服务对象核对照片,确认无误

4、查看档案中预备党员是否转正

5、根据服务对象的党委介绍信要求是借部分材料还是全套材料

6、请服务对象在《预备党员材料借出登记表》上登记

7、由档案室承办人签字确认,并注明归还日期

8、档案室在档案袋上注明借用日期和所借材料的内容

9、档案室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借出日期及档案号

10、借用材料装袋封口后交服务对象

11、归还时需检查转正手续是否办妥,材料是否齐全

12、在《预备党员材料借出登记表》上注明归还日期。

    借用条件:                                                                 

(1)只有代管手续办理齐全的单位方可外借。

(2)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由其户口所在地的社居委、街道党委借用。

(3)在中心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材料,由中心人员在借用登记本上签字后借出。

 

 

    借用档案流程

    借用档案流程:

1、用人单位派员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至档案室。

2、核对来人相关身份证件后,通过电脑查询该档案是否在库,

是否由出具介绍信单位代管及合同截止时间,确认无误。

3、若出具介绍信的单位未办理相关代理手续,则做好解释工作,

档案不予外借。

若所有手续均完备,则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按档案号抽档

B、交服务对象确认档案人员身份 

C、客户在《借用干部档案登记表》上登记 

D、档案室承办人员在登记表上签字并注明归还日期

E、档案封口后交服务对象

:(1)凡单位审核工龄、工资、职称、退休的可予借档。

(2)一般政审,请单位开介绍信派人查阅,不予外借 。

(3)每半年清理一次借档记录,催借用单位归还。

(4)归还档案时,档案室在《借用干部档案登记表》上,注明归还日期,将档案入库。

(5)内部借用,也需要在登记表登记,归还时再予以注销。

 

 

    档案材料归档流程

    档案材料归档流程:

    说明:整个归档材料转进流程分三种情况。

1、由大厅工作人员将相关人员代理、离职等材料分别确认档案号后送至档案室归档。

2、单位派员批量送来归档材料的,按以下步骤进行

A、由单位提供名册 

B、档案室将材料与单位名册核对

C、电脑查询档案是否在库与档案号,档案不在库的单位经办人 

D、将相关材料归档入库

E、在归档登记簿上登记

3、单位经办人送来的归档材料则由档案室核对来人身份后电脑查询相关人员档案是否在库,在库的则取出档案交单位经办人确认登记后归档并在电脑中及时变更。

    档案转出流程

    档案转出流程:

    说明:档案转出的流程分为

1、市内、市外,

2、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人员

3、少量转档和批量转档

    市内档案转出流程(分为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人员):

1、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先期步骤由服务大厅完成,当相关调档函到档案室。

    少量转档步骤:

A、档案室按档案号抽档

B、将档案材料中的人员照片交服务对象确认 

C、如为未经整理的档案则需每页档案进行核对整理

D、请服务对象在调档函上留下姓名,电话(以备需要时联系用) 

E、出具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 

F、密封档案并盖骑缝章 

G、告知服务对象将回执早日寄回或送归档案室 

H、档案转出

I、转出信息录入电脑变更

J、每月初将上月转出人员名册与转递通知单存根(机要本)进行核对。

    批量转档(本市)步骤:

A、请单位经办人员出具单位介绍信并留下姓名、电话

B、档案室根据提供名册查询档案号后取档

C、查看每份档案中报到证或合同是否为转档单位相同 

D、若核对无误则通知单位转档

E、请单位经办人对每份档案进行核对 

F、密封档案并盖骑缝章 

H、在档案转出本上单位经办人签字

I、转出信息录入电脑

J、每月初将上月转出人员名册与转递通知单存根进行核对。

2、有工作经历人员的档案转出如该服务对象为待业且未开到调档函的则档案室则具体操作步骤与毕业生少量转档相同,但需留下转档人或档案所有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与联系电话

若服务对象持有调档函的则档案室凭调档函调档。

少量转档的步骤同毕业生少量转档的步骤相同;批量转档的步骤同毕业生批量转档的步骤相同。

    市外档案转出流程(分为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人员):

1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人员档案转出先期步骤由人才中心人才服务科完成。当相应调档函分别到档案室后,档案室的具体操作步骤与市内档案转出流程中少量转档的所有步骤相同,只是在步骤F后档案室需增加完成以下步骤:

(1)请服务对象填写与调档函上一致的邮寄地址(因档案转出市外原则只能以机要件方式邮寄,但调档函上有相关情况说明的除外)

(2)书写机要信封(信内插入档案,封口,盖章)

(3)将相关信息在机要登记本上填写清楚,并将档案连同记录本归入待转出柜,等待办公室每星期一次(每周五下午)的邮寄

(4)档案室相关人员取档时,应登记邮寄日期,核对邮寄单位和档案份数

(5)由档案室相关人员将档案送邮政局机要室。

 

    查阅档案流程

    查阅人才档案流程:

1、外部查阅:

1)个人查阅流程:

A、个人持身份证到档案室 

B、按查档人提供的姓名,通过电脑查询档案是否在中心

C、若在则按个人要求,由档案室工作人员按档案号抽档并交来人核对档案中照片是否为本人后,代为查阅   

D、分别按个人要求按规定复印有关材料,在复印件上盖章或出具证明并盖章或为个人核对相关材料   

E、完成上述步骤后将档案归库。

2)单位查阅流程:

A、由单位派相关人员携单位介绍信到档案室 

B、档案室查阅介绍信,通过电脑查询档案是否在库

C、若在则按单位要求,先将档案抽出后交来人核对档案中照片与需查阅人员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让其查阅档案    

D、摘录的材料经档案室人员确认后盖章    

E、完成后档案入库。

2、内部查阅(包括重新就业查档和市内外调动查档):

A、按档案号进行大小库分类,并进行排序   

B、按照相关顺序抽档   

C、交大厅工作人员查阅  

D、将档案排序  

E、将相关档案当天归库。

     办理时间:市人才中心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地点:枚乘东路9号市委党校院内

     联系电话:0517-83657818,0517-8365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