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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17﹞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工作。请各县区按照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进度和调查质量。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劳动关系处联系。 联系人:宋成荣,电话:0517-83665672。 附件:1.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2.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人社统IR3号) 3.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人社统IR4号) 4. 2017年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 方案 5. 企业职工工资情况调查 bt365客户端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开展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改进和加强政府对工资分配宏观调控。 二、调查内容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详见附件2、附件3)。 三、调查时期和时间 本次调查是对2016年企业薪酬情况的调查,时期指标为2016年1月1日至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7年4月至6月,报表上报时间截至2017年6月15日。 四、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在全市8个县区进行。其中部抽样本要严格按部2016年分配的样本企业数量和行业结构实施调查。有条件的的地区要逐步加大调查样本数量,提高调查样本的代表性。 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89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五、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使用2017年新版调查软件。由样本企业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调查填报软件,样本企业通过网络填报后上传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企业数据进行审核、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厅。少数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企业,到所在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填报。 企业薪酬调查软件、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请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mohrss.gov.cn/tjdc/qyxcdc。 六、调查进度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市局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劳动关系处、规划财务处和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薪酬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各县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机构,选调精干人员,保证工作质量,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动和质量保障机制,为调查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县区要加强人员培训,重点让企业填报人员熟悉调查问卷内容,严格掌握指标口径,熟练使用上报软件,清楚数据上报流程,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二)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各县区要按部和省厅分配的样本企业数量和行业结构上报数据。对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登记注册类型、同规模”的原则进行补充和替换,补充和替换情况及时报市局,由市局统一向省厅报备,确保抽样方案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三)严格按要求填报。要加强对调查企业的培训,组织企业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填报,确保企业规模、企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劳动合同类型、全年工资报酬等指标填报准确。 (四)严把数据审核关。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和复核,落实审核责任,对明显不合理的数据要发回企业重新填报。省厅将按不低于全省样本量1%的比例、市局将按照不低于全市样本量20%的比例进行抽查,以验证各项调查指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市局将根据企业薪酬调查的总体安排,组织四个督查小组分别赴各县区开展督导,并定时组织通报。 附件2 表 号:人社统IR3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69号 有效期至:2018年12月 20 年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3 表 号:人社统IR4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69号 有效期至:2018年12月 20 年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4 2017年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 评估专项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了解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为下一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提供科学、稳妥的依据。 二、调查内容 (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特别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的影响。 (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影响。 (三)企业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预期情况和承受能力,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的情况。 (四)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受益群体占比情况。 (五)2017年企业招聘人员的起薪工资情况。 三、调查方式 采取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行业是制造业、餐饮业、零售业;重点企业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各县区调查样本为2016年企业薪酬调查企业,其中制造业、餐饮业、零售业各不低于5户,其中制造业、餐饮业、零售业中小微型企业各不低于2户,薪酬调查企业不足的要选择其他满足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充。各县区在选定样本单位后,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填写调查表等方法开展专项调查。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要根据本次调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调查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于6月15日前将调查数据信息库报市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