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 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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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资源开发科职能: (2)负责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管理工作。做好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考核,培训补贴资金的审核、申报等项工作。 (3)做好职业介绍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及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分析工作。 (4)负责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入境就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培育管理及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工作。 (6)负责劳动事务代理机构的培育管理工作及街道社区劳务派遣企业的培育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劳务派遣企业的管理和运作。 (7)负责对县区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曹广瑞 电话:0517-83612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