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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项验收内容 按照“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协议书的有关要求,重点验收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其中重点说明实施成效以及成果转化情况; 2.人才培养及人才引进情况; 3.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4.其他与人才高峰建设有关的情况。 二、结项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人填写《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2)和专家鉴定意见(须3人以上专家签字),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后,按申报获批时项目归属权限,向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结项申请,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附件1的电子表。 2.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范围项目结项验收的组织实施。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纸质材料审核、现场答辩问询等形式,对项目承担人的项目实施情况给出明确鉴定意见,鉴定结果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报送所属范围各单位项目结项验收的上述相关材料。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经审核符合结项验收要求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项目承担人发放结项证书。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张志亮 联系电话(传真):025-83236038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邮政编码:210008 电子邮箱:ldrcgf@126.com 附件: 1.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 2.“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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