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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淮政办发[2010]163号)精神,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二年二月八日 (新)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 (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