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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务员培训中心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6-08-26 字体:【  】  【关闭窗口

 

淮安市公务员培训中心业务指南 

  

公务员培训

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章规定和市编委《关于成立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的批复》(淮编发【199839号)精神,负责全市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受理条件

组织人社部门文件规定的参训对象

收费标准及依据

每次培训依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核准的培训收费报核表收费,或由市财政划拨

办理时间

按文件要求执行

法定时限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此项业务所需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考试考核合格,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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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淮安市公务员培训中心(清河区大治路24号5楼,原人社局院内)

联系电话

0517——8989668283676987

监督电话

0517——8366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