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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设质量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现就加快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更大力度建设质量强省,更高水平推进质量惠民,加快推动全省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从整体上改善供给结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地位。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质量发展良好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深化质量治理体制改革,最大限度释放质量改革红利。不断完善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转型升级。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质量,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全员参与,社会共治。坚持全面、全程和全员的质量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法治、企业自治、社会共治的“大质量”治理格局。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综合质量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质量整体状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努力建成全国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先导区。 1.质量竞争力。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8。 ——质量管理水平。新培育中国质量奖2-3个,中国工业大奖5个,全国质量奖10个,江苏省质量奖50个;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25个,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1000个;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0个,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100个;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5个,省水利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80个。质量信用AA级和AAA级企业达1000家。 ——品牌标准水平。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保护总数达800件,累计培育江苏省著名商标4000件、江苏名牌3500个,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达350个,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以上;新增制修订国际标准30项、国家标准500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达12个。 2.产品质量。主要地产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种植业食用农产品“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产量比重达55%;主要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3.工程质量。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成效明显,投诉率逐年下降,遏制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 4.服务质量。新建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120个;新增制修订地方服务标准150项;新增江苏省服务业名牌企业200家;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分别稳定在85和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质量品牌建设。 1﹒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提升区域和产业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各环节质量控制,推进优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制度、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推进服务质量升级。提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水平,树立一批卓越绩效管理标杆,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奖。 2﹒强化技术标准引领。贯彻《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实施全省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改进和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江苏标准”走向国际,提高市场“话语权”。拓宽标准化工作领域,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加强节能标准、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广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机制,及时将专利和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各类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3.培育做强自主品牌。制定实施《江苏省“十三五”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推进品牌基础建设工程。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支柱产业,进一步加大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力度,鼓励企业打造拳头产品,重塑传统特色品牌,做强现有知名品牌,培育自主创新品牌,努力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质量等次优的品牌产品和企业。“十三五”期间,培育50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100个全国市场排名领先的高端制造品牌、100个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同标准同质量的日用消费品品牌。完善品牌发展战略推进机制,加强品牌研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品牌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和服务体系,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加快从品牌大省向品牌强省转变。 (二)强化质量安全保障。 1.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重大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推广实施产品质量溯源、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建立健全以重点产品日常抽查为主、节令产品专项抽查和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质量监督抽查机制,组织开展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2.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信息舆情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强化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口岸卫生检疫疫情风险监控,增强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能力。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受理处置体系,畅通质量投诉渠道。 4.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质量信息归集和公开力度,建立“互联网+”质量信息数据库,推动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大力开展“诚信计量”创建、“诚信兴商”宣传等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加强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完善质量信用评价、质量信用“黑名单”等制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等领域加大质量信用使用力度。 (三)加强质量发展创新。 1.推进质量技术创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互联网化提升两大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产品,开展质量攻关,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快建立创新突破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产业体系。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努力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适应性和使用寿命。聚焦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流动促进质量发展,打造全国质量先导区。 2.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开展质量标杆示范、质量比对、顾客满意度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首席质量官制度,提高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支持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三方共建,打造一批“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 3.强化质量机制创新。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和质量准入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公平的质量发展环境,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加强质量理论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质量问题,开展质量研究,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跟踪世界先进质量标准水平,推进质量标准理论研究国际化合作,引进、消化、吸收世界先进经验和最新成果,提高质量理论研究水平和质量创新成果转化率。 2.强化技术基础支撑。实施《质量基础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高计量建设水平,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着力健全计量科技创新体系、计量服务体系和计量监管体系。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推动节能、节水、节电、节油等自愿性产品认证,深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加快新型服务认证制度实施进度。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建成各类检验检测国家级中心50家、省级中心100家,鼓励产品、工程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国际化视野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加快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质量人才队伍。加强省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高校三方合作,试点建设质量学科,培养一批质量专家、相关学科带头人和企业高级质量管理者。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建立定向式、订单式质量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的质量技术骨干。 4.弘扬先进质量文化。大力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编辑出版江苏质量品牌文化、质量标杆引路等系列丛书,讲好江苏质量品牌故事。鼓励各地采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建立质量主题公园、质量文化长廊、质量博物馆等质量文化载体和平台,努力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地区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城市质量精神和企业质量文化,不断提升江苏质量文化软实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质量强省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要把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为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质理念,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制定江苏省质量促进条例,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质量法规体系。加大质量法制宣传力度,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法规完备、实施高效、监督严密、保障有力的质量法治体系。 (三)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质量发展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质量强省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质量品牌建设、质量技术攻关、质量信用建设、质量人才培养等质量提升工作。全面落实和完善现有质量奖励政策,其中,省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苏省质量奖的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整合、重组、转企改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发挥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质量服务。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质量活动,不断凝聚全社会质量共识。强化质量舆论监督,营造质量共治的的良好环境。 (五)强化考核评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督导和检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将质量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