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有部分参保职工2014年10月以后去世,本次调资实行单位结算,请所在单位持财政监制发票来领取转帐发票(如果没有财政监制发票的,需单位开具情况说明并盖章)。
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