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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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直医疗保险定点卫生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劳社发[2006]10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查,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等单位具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5日止),欢迎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通过电话、署名书信或当面向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 8366518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 83676992 bt365客户端 2015年7月8日 名单 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综合) 清浦区和平镇卫生院(综合) 淮阴城北医院(综合) 清河区何时华口腔诊所(门诊) 淮安经济开发区钵池乡卫生院新港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 清安街道金满华府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 淮安市中医院康复门诊部(门诊) 清河区周桂珍诊所(门诊) 清河区段安霞诊所(门诊) 淮安中医皮肤病研究所门诊部(门诊) 清浦区季立山口腔诊所(门诊) 淮安铭泽医疗门诊部(门诊) 清河区庄茂太诊所(门诊) 淮阴区城西门诊部(门诊) 清河区徐文伯诊所(门诊) 清河区革命诊所(门诊) 清河区李世丹诊所(门诊) 清河区福音诊所(门诊) 清浦区清安街道天津路大桥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