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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初级职称报评流程与规定
发布时间:2015-05-22 字体:【  】  【关闭窗口

淮安市中、初级职称报评流程与规定

 

一、登录网站,查询文件。

申报人员登陆bt365客户端网站(网站地址:http://rsj.huaian.gov.cn/)“职称服务” 栏目,查询“淮安市各系列评委会一览表”、相关评委会联系电话、《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各系列(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和我市当年各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通知等相关信息。

二、打印表格,准备材料。

申报人员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准备:

1、根据文件规定,对照自身条件,确定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上述网站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须提供纸质一式两份(可打印,请用16K纸打印),在其中每页下方,要有申报人手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第11页“组织意见”栏,县(区)职称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要加盖公章。

3、《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须提供纸质一式十五份(可打印或复印),其中一份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红章。

4、《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须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提供纸质一份,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本人和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均须填报电子文档。

7、对照当年我市各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的文件通知要求,提供学历、资历(职称证书)、职称计算机(外语)、继续教育证书(已验证)、业绩成果、专业工作经历、论文、著作等材料,要将原件拍成清晰度在3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片,然后粘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电子文档的附件里。

8、上述材料上报时,均须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暂留存于评委会保管,待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退还。复印件需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上要有材料目录。

三、单位公示,统一上报。

申报人员备齐所有材料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须在单位内公示一周以上。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统一将材料(含对应原件)报至我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职称办(经济、轻工、电子信息、机械、化工、纺织、土地管理、地矿工程等专业报送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办)。

县(区)申报人员在将材料报至市有关部门职称办审核前,还须经县(区)职称办审核盖章。

四、主管部门初审、市职称办复审。

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职称办对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收下(包括电子文档),由市职称办集中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材料,市职称办盖章,然后提交市相关评委会评审。

对审核未通过的材料,由评委会及时将未通过的原因反馈给本人,若能在限期内补齐材料,并通过市职称办审核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评审职称,公示结果。

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召开评委会,对报评材料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评委会在其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对评审未通过人员,评委会在《信息反馈单》上写明未通过原因,直接反馈给本人。

六、行文公布,发放证书。

对通过评委会评审并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行文公布所具备的资格。申报人员可在市人社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职称服务栏目内查询。

市各评委会负责制作、发放职称证书,并将申报材料退还给申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