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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高级职称报评流程与规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字体:【  】  【关闭窗口
淮安市高级职称报评流程与规定
 
        一、登录网站,查询文件。
        申报人员登陆江苏省有关系列或专业高评委网站,查询当年有关高级职称申报通知,了解职称申报的各项要求。
        二、打印表格,准备材料。
        申报人员在网站上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等表格,按照规定打印,对照申报专业的条件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三、单位公示,统一上报。
        申报人员备齐所有材料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须在单位内公示一周以上。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统一将材料(含对应原件)报至我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职称办(经济、轻工、电子信息、机械、化工、纺织、土地管理、地矿工程等专业报送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办)。
县(区)申报人员在将材料报至市有关部门职称办审核前,还须经县(区)职称办审核盖章。
        四、主管部门初审、市职称办复审。
        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职称办对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收下(包括电子文档),市职称办集中进行复审。对审核合格的材料,市职称办盖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再由市有关主管部门职称办或申报人员本人将申报材料报至省相应高级评委会。
        五、评审职称,公示结果。
        省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召开评委会,对报评材料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人员,省高评委在其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行文公布,发放证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行文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转发,申报人员可在市人社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职称服务栏目内查询。
省各高评委会负责发放高级职称证书,同时退还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