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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1 字体:【  】  【关闭窗口

 

 

淮人社发〔2014291

 

 

市直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4年度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在市区范围内(不含淮阴区、淮安区),于20146月底前取得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

其他县(区)定点零售药店年检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自行安排。

二、年审时间

201412月—20151月。

三、提交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复印件;

3、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登记证明及缴费收据;

4、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副本);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填写表格

在提交材料的同时,要填写定点零售药店年审情况表和2014年执业药师登记表,并上报电子文档。

五、受理时间

20141211230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年审材料的,将暂停医疗保险刷卡业务。待按规定补齐材料、年审合格后,恢复刷卡业务。

六、承办处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联 系 人:潘 

联系电话:83676992

 

附件:

1.淮安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年审情况表

22014年执业药师登记表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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