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季度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3285.67万元
发布日期:2015-04-03
2015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支付问题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据统计,一季度,全市接受群众投诉举报259件;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27户,涉及劳动者5.5万人;结案136件,按期结案率100%。全市督促补签劳动合同749份,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3285.6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待遇1521万元,社会保险扩面202人,追缴社会保险费98.05万元。 从一季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数据来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数略有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5%。二是督促补签劳动合同数量有所减少,工资支付类案件占多数。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用人单位对签订劳动合同,规避用工风险的意识逐渐增强,涉及补签劳动合同案件数量逐步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6.3%。受经济形势的影响,一些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力,春节期间也是发生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高发期,导致了欠薪案件数量、涉案人数、涉案工资额都有所增加。一季度办结的案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达到54.42%,社会保险类案件26.53%,劳动合同类案件15.65%。三是案件办理时效明显增强,没有逾期案件。进一步加强了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实时监控功能,以日报、周报、月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在办案件进行流程监督,对法律环节即将到期预先提醒,有效提高了办案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时效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按期运行率100%。 下一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用工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书面审核和核查、投诉举报专查等监管工作,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刘益、顾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