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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子公司工作 工龄该从何时算起?
发布时间:2017-04-28 字体:【  】  【关闭窗口

 

        因为公司停止了生产,女士不久前从单位离职了,可对于工龄补贴,她心中有个疑问,于是打来了电话咨询 

  女士从2005年起在当地一家企业工作。2008年,该公司分出了一个子公司,她就到该子公司工作。今年2月,该子公司停产了。 

  在调解下,公司的员工们各自拿到了相应的赔偿。但是对于自己的工龄补贴,女士还有异议。她拿到的是从2008年算起的工龄补贴,但是她认为,既然现在这个公司仍属于原来的母公司,工龄补贴的时间不是应该从在原来那家公司的时间开始算起吗? 

  答:按《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经济补偿计算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要强调的是补偿按本单位工作的年限。2008年,女士到子公司工作,她跟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就意味着她与母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那么,在离开母公司时,她就应当向其主张经济补偿。而子公司一般都是独立的法人,现在这家子公司只要给她自开始签订劳动合同时起至今的经济补偿就行了。问题是女士离开母公司时,以为二家公司是同一家,没有主张经济补偿,如今再要主张就涉及到时效已过的问题。 1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