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2014年1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6年12月份,公司要求与小张续订劳动合同,小张明确表示不再续订。2017年1月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小张向公司提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但公司拒绝为小张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小张想问:公司单方续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答: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果同意续订合同,应当平等自愿进行协商。一方不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强迫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本案中,该公司在小张未同意的情况下,单方擅自与其续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小张可以拒绝履行。公司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18133)